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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新野县疾控中心机构重塑改革后,积极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结核病防控督导,进一步推进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督导组成员由县疾控中心疾控、卫生监督相关人员及综合医院影像科专家组成。
本次督导的范围和对象为县人民医院、县中医院、县二院、县卫校附属医院、新区医院、景仁堂医院和13家乡镇卫生院共计19个医疗单位。
本次督导的目的是查找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,减少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漏诊漏报,推动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度,规范患者诊疗,提高防治工作质量,做好“三早”,避免院内感染,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。
工作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(2020年版)》等法规条例,重点督导医疗机构在肺结核发现与诊断、肺结核疫情报告与转诊、肺结核疫情报告的及时性与完整性等方面的情况。通过仔细查看疑似患者病历、影像资料,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等方式开展督导。
目前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:疑似肺结核发现率和报告率较低。临床医生培训不到位,肺结核核心知识知晓率低,门诊日志登记不全等。
针对存在的问题,督导组及时对医疗机构进行了反馈,并提出了整改意见:首先,加强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,做好结核病复查复筛查漏补报,及时追踪患者到位,核实患者复查情况。其次,建立有效合理早期筛检机制,让患者早期参加疑似肺结核筛检,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,避免院内感染的发生。最后要落实责任制,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担当意识。
通过本次的联合督导,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结核病报告流程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,增强了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,也使全体结核病防治人员的业务诊疗和管理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,为完成我县全年结核病防控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来源: 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